| | | |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文明程度,提倡社会公德意识,戒除不良嗜好,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还自己、身边的人和家人一个健康,为此我们向全体师生发出戒烟倡议:
1、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带头不吸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2、在工作及各类公务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主动不敬烟,不接受敬烟。
3.不在校园吸烟,树立良好的形象,保持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
4、积极宣传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卫生常识,教育子女及亲朋好友不吸烟,为患者及周围的人做戒烟表率。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自觉成为戒烟的榜样!禁烟的模范!教育工作者是阳光下最高尚的职业,是社会文明最显著的标志,在全社会具有特殊的示范作用,因此要革除吸烟,尤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陋习。创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无烟学校,老师们一定要率先垂范。
老师、同学们,请响应我们的倡议,让吸烟现象在我们的校园里销声匿迹!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抵制香烟,为创造良好的校风,创造一个文明、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我们的力量!
学院办公室 宣传部
201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