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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度,我院宣传报道工作在学院董事会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展示形象,积极宣传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宣传报道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同意,决定评选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有专人负责。

2.在学校媒体(校报、网站等)刊登的新闻宣传稿件质量较高,数量较多。

3.领导积极撰写稿件。

4.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二)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宣传报道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充分展示学校和本单位的工作成绩。

3、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4.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和漏报重要新闻。

三、评选名额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5个。

2.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20名(含学生)。

四、评选办法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由党委宣传部根据评比条件推荐,学校批准。

2.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均由单位(学生组织)推荐上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确定报学校批准。

3.宣传报道先进个人申报要认真填写《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宣传报道先进个人推荐表》。

4.本次评选以2014年12月16—2015年12月16日发稿(校报、网站)统计数量为准,推荐表于2015年12月18日前交党委宣传部。

五、表彰奖励

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附件:宣传报道先进个人通讯员推荐表

宣传报道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