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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关于征集校标设计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

校标是学校的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的视觉化体现,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庆祝学院校庆10周年之际,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学校校标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评选、规范使用我院校标,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办学理念,培育和提升我校人文精神,丰富学校文化建设、强化学校形象宣传,激发全体师生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二、设计内容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校标图案。

三、设计要求

1.图案设计要求主题鲜明,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明确,信息传达明确。能够充分展示学院的文化底蕴、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学院“三风一训”精神,积极健康向上,充满时代艺术气息。

2.校标外形要求为圆形。校标中必须包含以下设计元素:“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字样,学校英文译名,建校时间。

3.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思路、彩色效果图、校标释义和完整的设计说明。应征方案须提交设计方案的彩色打印稿(A4规格纸)和电子稿。

四、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稿件交到学院宣传部(图文信息楼506室),电子稿发至jdqyxc@126.com(宣传部邮箱),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注明“校标设计方案”。

联系人:王晓超,电话:5733377

五、评选、方案应用及奖励办法

1.学校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方案评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优秀方案予以奖励。

2.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设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中标者)1名,奖励2000元;提名奖5名,奖励500元,获奖者均授予荣誉证书。

3.应征方案及用于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抄袭或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本人承担。入选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应征方案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创作,共同为提升我院文化软实力出谋献策!

宣传部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