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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 泉院情”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配合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主题年,充分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我校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切磋、交流和展示摄影技艺的平台,党委宣传部、学生管理处、工会、新闻传媒学院、艺术学院联合主办“中国梦—泉院情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在职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分为教职工组、学生业余组、学生专业组。

二、作品内容:校园风采、校园景观、校园文化、教育教学、教职工风采、学生活动等体现正能量的优秀作品。

三、 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健康、真实、积极向上,提倡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

2、每幅作品配以文字名称,注明作者部门、姓名、作品说明等。

3、作品为jpg格式的电子文档,300分辨率以上,照片大小不低于2M。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提供。

4、每位参赛作者最多可以投稿单幅3张,系列作品不得超过5张照片。

四、投稿时间和地点:

投稿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教职工报送校工会,学生业余组报送学管处,学生专业组报送艺术学

院。

联系电话:宣传部3377、校工会6757、学管处7778

电子信箱:工会 908024526@qq.com

学管处:jdqyxtzx@126.com

艺术学院konqw@tom.com

五、奖励办法:

由学校专家老师组成评委,评出教师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学生业余组:一等奖1名、二

等奖 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学生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最佳色彩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组织奖2名。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获奖作品将在校报、学院网站刊登;在图文楼大厅展出。

六、作品版权归属以及权责:

1、参赛者须提供自己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他人作品。

2、所有参选和获奖照片,学校有权用于以公益事业宣传和宣传学院为目的的出版、展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3、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敬请原谅。

宣传部 学生管理处

工 会 新闻传媒学院 艺术学院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