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是学校信息管理和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获取学校最新信息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科技学院校园网站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园网站信息的有效发布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校园网内容完善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互联网发展规律、办学规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体现信息化要求和学校特色,努力把校园网站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渠道、展示学校形象的窗口、服务教学科研的载体、促进师生员工学习交流的平台、社会了解学校的桥梁。
(二)主要任务
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建立学校和各部门两级管理体制,明确宣传部门、各二级单位和技术支撑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建设、管理、使用相协调的工作格局。
搭建平台,加快发展。积极发挥校园网站在师生工作、学习、交流中的功能作用,通过这一平台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效率和水平,同时带动和加快校园网站自身建设发展。
充分利用,完善优化。坚持“边使用、边建设”,不断提高校园网站利用率。引导教职工自觉树立使用校园网的意识,养成经常浏览校园网站的习惯;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引导,培养学生定期浏览校园网站的习惯。
创建品牌,提升水平。强化品牌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充实和丰富内容,活跃版面形式,提高技术水平,体现学校及各部门特色,创建学校主网站和各部门二级网站的品牌,提高校园网站知名度、影响力和点击率。
(三)基本原则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与党和政府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不制作、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栏目及时更新,实时报道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强化校园网站运行的时效性。
网站内容科学有序,栏目安排合理,数据详实准确,新闻客观真实,避免知识性、文字性差错。
各部门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的网站管理员,加强培训管理;制订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杜绝有害信息在网络上传播。
二、完善网站内容基本规范和要求
(一)网站版面设计要求
学校及各部门网站版面做到结构清晰,界面美观、大方;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拥有学校标志性图标,创意独特,醒目突出;合理运用各媒体形式表现主题,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突出教育行业严肃与活泼的特色。
(二)学校主网站栏目设置及内容完善
学校主网站栏目设置应覆盖学校概况、动态信息、服务信息、互动交流和特色展示等方面,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学校概况类栏目应准确反映学校基本情况、办学定位与特色、组织机构、师资队伍、国际交流及校园风貌等内容;动态信息类栏目应及时反映学校新闻、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合作交流、信息公开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服务信息类栏目应面向师生提供教务、办公、图书、生活、后勤等便捷服务;互动信息类栏目应畅通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沟通渠道;特色栏目应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重点工作进行展示。
根据学校网站目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学校主网站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和学校重大工作,及时做好主页宣传展示;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重点工作设置专题专栏;按照学校最新专业设置和机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充实名师风采、客座教授等师资队伍信息;丰富图片等视觉内容,展示校园风貌和学校形象;打造若干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精品页面;定期组织好新闻、优秀宣传报道通讯员等评选活动,激励网站内容建设。
(三)各部门二级网站栏目设置及内容完善
二级网站应参照学校主网站栏目框架,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栏目。职能部门网站应突出部门简介、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和最新公告等内容;教学部门网站应突出学院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学术研究、教学园地、学生天地和动态新闻等内容;专题主页应根据专题性质酌情设置栏目。
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上网、及时更新;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确保上网信息的适用性。定期清理无内容、无后续更新计划的“空白栏目”“僵尸栏目”,对内容重合度高的栏目予以合并整合。
三、学校主网站各栏目的信息发布分工及发稿流程
(一)信息发布分工
学校主网站各栏目信息实行归口提供、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栏目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学校概况、机构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生工作、国际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由相应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信息并负责更新;新闻、综合报道、公告栏等主栏目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信息;校长信箱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
(二)信息发稿流程
新闻类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归口发布,由投稿人撰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宣传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发,由宣传部门统一发稿。其他栏目信息由投稿人撰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宣传部门审核后发稿。各部门、各单位网站发稿流程自行确定。
学校网站栏目变动,需由宣传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各部门二级网站改版、栏目调整、修改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宣传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