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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宣传报道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3-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拓宽全媒体传播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报道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适应全媒体时代舆论生态变化,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人员界定与选任

本制度所称"宣传报道信息员"是指经各单位上报、党委宣传部确定(备案),承担本单位宣传报道、融媒体内容生产、信息沟通及舆情联络职责的人员。各单位应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的同志担任。

(二)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

宣传报道信息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工作责任心,勤于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全媒体采编与舆情研判能力。

(三)宣传报道与信息报送

宣传报道信息员要在每学期初提出本单位的宣传报道计划,积极主动地了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与改革等情况,快速、准确地获取本单位信息动态。除完成传统文字稿件采写外,应积极运用图文、短视频、直播等融媒体形式,报道本单位重点工作与师生风采,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每位信息员每学期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其中融媒体类作品不少于1条)。

(四)舆情前哨职责

宣传报道信息员应履行舆情前哨职责。对于本单位出现的突发事件、敏感问题以及师生关切的热点诉求,有责任在第一时间(事发后30分钟内)向党委宣传部口头预警,随后2小时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协助做好线下问题解决与线上舆论引导的协同配合,防止小隐患酿成大舆情。

(五)校外媒体采访对接

对于到本单位采访的校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信息员有责任告知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并协助核实采访意图与记者身份,未经宣传部审核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校外媒体采访。

(六)新媒体平台协管

宣传报道信息员应协助本单位管理所辖新媒体平台(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确保平台内容更新频率符合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出现涉政表述错误、敏感信息泄露或长期"僵尸"账号现象。

二、管理办法

(一)稿件编发与融媒体支持

党委宣传部将对宣传报道信息员报送的稿件及融媒体作品及时进行选择、编辑,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融媒体矩阵发布,并向校外新闻媒体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信息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策划具有传播力的融媒体产品,宣传部将在选题策划、拍摄设备、编辑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对外投稿与奖励

向校外新闻媒体投稿,须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投出。涉及学校重大事件、敏感数据的稿件,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被校外媒体采用的稿件,依据我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有效提升学校美誉度的融媒体爆款作品,给予专项奖励。

(三)业务培训

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短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规范、网络舆情应对实务、人工智能辅助内容生产等模块。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融媒体业务实操培训或工作交流活动。

(四)考核通报与评优

党委宣传部每学期末将对各单位信息员来稿、融媒体作品采用情况及舆情信息报送及时率进行通报。年终评选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和优秀作品,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舆情信息,或因平台管理不善引发负面舆情的单位及个人,取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动态管理

党委宣传部对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不能胜任信息员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两个月未报送信息、因信息报送或平台内容引发责任事故、舆情联络响应迟缓等),将及时予以调整或补充。各单位应在信息员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宣传部报备新任人选。

(六)工作会议

每学期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召开2次信息员工作会议,布置、总结工作。会议一般安排在学期初和期末。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舆情会商或融媒体策划会。

三、附则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