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报道工作和强化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组织网络,全面、准确、及时地放映学校及各单位的新闻信息,更好地宣传我校在教学、科研、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就、新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讯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宣传报道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
2.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熟悉本单位工作,能够及时全面敏锐捕捉本单位各方面工作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各项宣传报道任务。
二、通讯员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和审核本单位、本学院教职工、学生的稿件,在征得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向学校网站、校报投稿。
2.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向校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与宣传部共同进行联合采访、撰写稿件。
3.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精神,反映师生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部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联络沟通工作。
4.认真学习熟悉学校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提高宣传报道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宣传报道敏感性,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通讯员日常管理
1.教职工通讯员由各单位推荐,原则上每单位明确1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2.加强宣传部与通讯员之间、通讯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全校宣传报道队伍QQ群(群号368386623),各单位通讯员应加入QQ群。
3.通讯员在开展工作时,由宣传部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与指导。宣传部与各单位共同负责通讯员的培训、考评、激励等工作。
4.各单位教职工及各学院学生撰写的稿件须经各单位、各学院通讯员审核。
5.通讯员提交的新闻稿件需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通讯员和主管领导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通讯员考评与奖励
1.党委宣传部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部门供稿统计,并作为该单位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党委宣传部将在每年年底结合发稿数量、质量等,评选年度优秀通讯员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3.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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